关于做好《2016年新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通讯》编印工作的通知
新教职成函〔2016〕2号
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,各地、州、市教育局,各区属职业院校:
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,加大宣传力度,丰富招生宣传方式,根据工作安排,将于近期编印《2016年新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通讯》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工作:请各(州、市)教育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认真组织,做好本地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内容的审核工作,做到宣传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图文并茂;区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内容由我厅负责审核。
二、宣传内容:招生宣传内容需为汉语言、维吾尔语言两种,包含:各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简介、办学条件、专业设置、政策资助、图片展示、招生计划及招生联系方式等内容。每所学校版面为大16开单面,各学校只需上报word文档招生宣传内容和图片(3-5张,300万像素以上)等资料,不需要排版,我厅将统一设计版面。
三、其他要求:请各地(州、市)教育局认真审核并汇总本地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资料,于2016年3月18日18:00前,将招生宣传资料纸质版(加盖单位公章)和电子版(以单位名称命名)统一报送至教育厅职成处,同时报送《2016年新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通讯》征订单(见附件);各区属职业学校审核后直接报送至教育厅职成处。请各地州、各区属职业学校同时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(手机)上报我厅,以便工作联系。
四、印制与发放:《2016年新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通讯》由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统一印制后,根据各地州、各学校征订数量,将免费进行发放。
联系单位: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
通讯地址: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(邮编:830049)
联系 人:张雅轩 李 翠
联系电话:0991—7606215(兼传真)
电子邮箱:44142422@qq.com
附件:《2016年新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通讯》征订单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
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
2016年3月2日
附件:《2016年新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通讯》征订单.docx